2022-07-29人浏览
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2022-07-01人浏览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其中第六部分对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提出要求。
2022-06-10人浏览
喜迎二十大,为庆祝第十五个“6·9”国际档案日,根河市档案史志馆深入挖掘档案、方志资源,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积极开展“走进档案馆,读红色书籍里的故事”活动,诚邀社会各界群体共同品读红色经典,感悟百年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