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兰台之家 > 关键词:归档范围

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021-11-11人浏览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颁布26年后全面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有哪些创新?(附全文及解读)

2021-11-11人浏览

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档案条例(修订)》。

文字版全文!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

2021-11-11人浏览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编目、管理与处置的一般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业务交流|突发事件专题档案管理基本方法

2021-11-11人浏览

突发事件档案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对突发事件专题档案管理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业务交流|关于电子文件管理双套制、单套制的法规依据

2021-11-11人浏览

当前,文件的形成、保管正处在由纸质等传统记录载体、记录形式到数字环境记录载体与记录形式的转换过程中。根据档案管理本质要求和现实需要,2003年7月28日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6号)第七条首次明确了电子文件管理“双套制”要求,即“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

10月1日起实施!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DA/T86—2021)

2021-11-05人浏览

《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规定了财产保险业务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和财产保险业务档案保管、利用、鉴定与销毁等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财产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相关业务档案的管理。

业务交流|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要把握好“三个关键”

2021-11-05人浏览

电子公文是机关单位最为普遍的一类电子文件。推进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工作,对于实现电子公文全程管理、打通机关单位信息化建设“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触类旁通,为其他类型电子文件管理提供借鉴。开展电子公文归档和管理工作,要按照《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GB/T39362-2020)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等要求,把握好“三个关键”。

10月1日起实施!《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DA/T32-2021)

2021-10-29人浏览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代替DA/T32-2005《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主要修改包括将“总则”更改为“管理原则”和“管理职责”,增加了公务电子邮件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电子邮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等。

全文!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021-10-29人浏览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全文!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021-10-29人浏览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